根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》和《大连市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市政府于昨日首次举行集体宪法宣誓仪式。2016年10月以来新任命的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市政府工作部门、派出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32名正副职实职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,市长肖盛峰监誓并讲话。
市政府多功能厅内,国徽高悬、国旗鲜艳,宣誓台上摆放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气氛庄严而隆重。市政府秘书长骆东升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,全体起立,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。领誓人手抚宪法、宣读誓词,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,跟诵誓词:“我宣誓: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维护宪法权威,履行法定职责,忠于祖国、忠于人民,恪尽职守、廉洁奉公,接受人民监督,为建设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!”誓言铿锵有力,字如千钧。
肖盛峰在讲话中说,通过宣誓仪式,我们深深感受到了宪法的威严,加深了对宪法的敬畏之情,强化了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、源自法授”的深刻认识。希望大家铭记这一庄严时刻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将宪法宣誓誓词内化于心、外化于形,贯穿于工作始终。
对此,肖盛峰向政府工作人员提出三点要求,一要尊崇宪法,依法履职。牢固树立法治观念、法治思维,做到依宪履职、依法行政,做遵守和维护宪法的模范,当好法治建设的引领者、推动者和践行者。二要忠于职守,为民履职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,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,权为民所用;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大力弘扬“马上就办,办就办好”的工作作风,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,为群众谋利益,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。三要勤政有为,廉洁履职。必须做到勤奋敬业、夙夜在公,不断解放思想,培养世界眼光,树立大局意识,坚守为民情怀,兢兢业业做好每一件事,踏踏实实完成每一项任务;必须做到对人民负责、受人民监督,时刻以“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”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践行廉洁从政“五项承诺”,做勤政廉洁的好公仆。
肖盛峰强调,全体政府工作人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“四个着力”“三个推进”,全面推进“两先区”建设,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!
市政府领导刘岩、刘乐国、郝明、洪登金,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。